在大多数国家,当地法定货币兑换外汇,往往会受到诸多监管。但是数字货币出现后,特别是usdt这类稳定币出现后,不同法币的兑换可以数字货币作为媒介进行转换,因此,通过此种方式进行跨境的资金转移,相关此前走地下钱庄的“法币对敲”模式可谓是更加“隐蔽”,因为单纯的法币对敲模式下,人民币交易流水和外币交易流水分别在境内和境外发生,已经是很难察觉,但是人民币的接收方和打款方,往往无法解释此类大额资金流动的真实原因(非法换汇),警方根据人民币流水可以顺藤摸瓜调取相关证据。
但是,一旦以数字货币/虚拟币作为媒介,比如使用人民币购买USDT,然后以美金交易对出售USDT,在境外接受数字货币对应美金,此种数字货币对冲交易下,人民币最终还是转换成了美金,如果分割来看,购买USDT,出售USDT的行为都只是单纯的数字货币买卖行为,人民币的交易流水,背后承载的是合法的数字货币交易。此种模式下,有过被警方指控非法经营罪的案例,但是检方最终决定不起诉。
但是,这种法定不起诉的情形,未来可能发生改变,监管层已经明确注意到此种行为的风险。
近期,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表示,应用区块链技术,可以轻松绕开银行,实现资金跨境流转。与此同时,数字货币洗钱也是潜在威胁——用各种虚拟币作为中介,先将汇款人所在地的法币转为代币,再在收款端将代币转为收款人所在地的法定货币,在事实上完成跨境支付。
也就是说,从行政监管层面,官方已经注意到此种行为可能会涉嫌相关风险,即便从单个交易行为来看,属于数字货币买卖,但是提供此类交易的中介平台或者承兑方,即便不是开展外汇业务,但也属于一种跨境支付业务,即便不是定性为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,也可能定性为开展违法的支付结算业务。或许不久的将来,会有相关的部门规范性文件,甚至两高的司法解释对此问题进行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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